贾爱玲
贾爱玲(1970—),女,黑龙江人,九三学社社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人物经历2000年以来一直在浙江林学院工作。先后从事过《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基础》,《经济法学》,《婚姻法学》,《民法学》,《物权法学》和《合同法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主讲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基础》,《经济法学》,《婚姻法学》,《民法学》,《物权法学》和《合同法学》。
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民法学、物权法学、侵权责任法的教学和研究。
主要贡献先后主持完成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环境污染损害的政府救助制度研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主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研究、环境污染损害公共补偿制度研究等厅级课题6项。 在《学术界》、《云南社会科学》、《环境保护》等刊物相继发表论文30多篇,有3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研究》两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获浙江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三等奖;参与编写教材多部。曾获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工教学比赛二等奖,并入选151人才第三培养层次。科研能力较强,今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篇,包括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主持及参与各类课题5项,主持校级一类课程建设项目1个,指导学生科研项目2个。
获奖记录获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工教学比赛二等奖。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获浙江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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