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谅【明】

来源:天下贾氏一家亲时间:2018-11-29 11:38:59编辑:谢华南 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记录 手机阅读

贾谅

  贾谅(1382─1439)字子信,先祖兖之武城人。明初定居峄山之阳。祖父贾志刚,父亲贾旺均系勤劳的农民,家境较为殷实。

  贾谅自幼天资聪慧,少年入馆刻苦读书,成绩极佳。明永乐九年(1411年),年仅20岁中秀才后,又中乡试魁首。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文采出众,“由乡举入太学,选侍皇太孙”。因侍读有功,被永乐皇帝擢升为刑科给事中。宣德四年(1429年),贾谅向皇帝上疏揭发侍郎金庠受贿,经查属实,金遂被罢官。郎中胡珏、萧翔等11人,御史方鼎3人,以不称职被弹劾。宣德皇帝命贾谅密察,得到真凭实据,胡珏等人遂被贬革。阳武侯薛禄诽谤圣上,结党营私,朝野无人敢言。贾谅官职虽小不畏权势,冒着丢官罢职、下牢入狱之危险,毅然上言揭发薛的所作所为。宣德皇帝对他越发器重,“拜都察院右都副御史”。

  贾谅在任右都副御史期间敢于直言,不避权贵,秉公执法,刚直不阿,受到廷臣交口称誉,在当时同顾佐、邵圯等大臣齐名。

  宣德八年(1433年),江淮群盗四起,劫杀外国使者,地方官府无力剿捕,求援奏章纷纷飞报北京,皇帝急命贾谅派兵选将速去征剿。贾谅督军日夜兼程到达战略要地徐州,运筹帷幄,以计捕获盗酋,江淮匪患被一一平息,由此受到皇帝嘉奖。不久,江淮豪门作乱,贾谅统兵平定,尚未还朝,四川匪寇又殃及成都,蜀地狼烟四起,镇川总督无力抵抗,只有凭险固守城池,求援奏章纷纷飞到北京。宣德皇帝在忧心如焚之际想起贾谅,急命御史载厚礼去江淮犒赏三军将士,赠给贾谅朝服玉带,并降旨在贾谅的家乡重修司马府。同时,催令贾谅火速统兵入川平乱。贾谅接旨不敢懈怠,日夜兼程赶赴巴蜀,冒严寒,顶酷暑,金戈铁马,驰骋沙场,历尽大小战役几百次,频频奏捷,川境转危为安,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三军所到之处,百姓夹道欢迎,敬贾谅如若上天。

  贾谅正准备班师还朝之际,湖南湘潭又乱,时逢明朝正统元年(1436年)。明英宗不惜贾谅鞍马劳苦,急令贾谅调军镇压湖湘叛乱。征尘未洗,战袍未解的贾谅及三军将士又匆匆挥戈东征。湖湘之战,贾谅每战必前,经年许,“锄强屏暴,楚人颂之”。

正统二年(1437年),江淮、河南洪水泛滥,贾谅奉旨协同工部侍郎郑辰前往灾区赈济。他清政廉明克尽职守,颇得灾区人民称颂。赈济灾民刚刚结束,芒砀山一带盗患又起,劫掠百姓为害地方,贾谅又奉旨征剿,旗开得胜捕获甚众。

  贾谅率兵出征7年,转战数千里,经大小战役千余次,历尽鞍马之累,积劳成疾。明正统四年(1439年),在返京途经山东德州时卒于客邸,时年58岁。“朝廷惜之,赐祭葬如例”,并祀于乡贤祠。《明史》对他的评价是“内行克修,当官有丰采”。贾谅死后,其子俊以卜卒之岁某月某日奉君柩塟于城东马贵社先茔之次。

  《明史》——列传第四十六

  贾谅,字子信。永乐中由乡举入太学,选侍皇太孙说书,擢刑科给事中。宣德四年劾清军侍郎金庠受贿,罢之。郎中胡珏、萧翔等十一人,御史方鼎三人,以不职被劾。帝未信,命谅及张居杰密察之。得实,悉贬官。明年又劾阳武侯薛禄朋比不敬。廷中肃然。寻拜右副都御史。偕锦衣指挥王裕、参议黄翰、中官张义等巡视四川、江西、湖广,按治豪强不少假。正统二年,江北、河南大水,命谅及工部侍郎郑辰往振。芒、砀山盗为患,谅捕获甚众。四年还至德州,卒。谅内行修,当官有风采。

  天眷我皇,明挺生俊,乂列于庶位,以理政务,至于内佐风纪振宪纲,而外播恩威,除奸宄植善良者,若正议大夫,资治尹行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贾君,亦其人焉。

君讳谅,字子信,其先兖之武城人。洪武初徙家峄山之阳,祖志刚,父旺,俱不仕,以君贵,悉赠嘉议大夫,都察院都御史,祖母顾氏、母魏氏,俱赠淑人,尹自幼卓荦颕拔,异羣儿,由邑庠生应永乐辛夘乡举升太学。太宗皇帝时,选侍皇太孙,说书讲论,详明深沐,眷待岁甲午,擢刑科给事中,宣宗即位,升今职委任,既重君,愈敬慎,凡所施为,务惇大体,不事末节,夙夜匪懈,称厥职,遂得推恩,赠祖父母、父母以及其室焉。

  初君在刑科也,克体朝廷钦恤之意,狱有寃抑,即以为言,或至再三,必得请乃已人,或言其执奏太过,君曰,近侍以言为职,茍知而不言,其如人之寃抑何,江淮间贼徒操舟刼杀畨使,君受命往捕,既至以计悉擒之,按行钞法于京都,人不之骇钞以流通,宻察百职,发奸擿伏,人不敢犯,其居内台,也详谳重囚,务求其生必底,无可生之理,而后已江右豪民肆毒,君往按之,得实悉寘于法,良善获安川,属奸盗作梗,惟捕其首恶,余党解散,及奉命督山东等处,陶冶奏减,工程蠲免,虚数民力以纾。

  今皇帝即位,首令往镇湖湘,抚缉有力,陟黜惟允,巡视淮济,赈活饥民千余万,督筑固安堤,河道疏通,人不知劳迩,因徐州强贼反狱,潜处芒砀间,时为民患,复奉命捕治,还至茌平遘疾,正统己未正月十有四日,卒于徳州。讣闻,圣上嗟惋,遣官谕祭,命有司为治塟事,君生洪武壬戌六月十日,得年五十有八,配石氏,侧室郝氏、蒋氏,子男三,俊、杰、伟,女四,俊以卜卒之岁某月某日,奉君柩,塟于城东马贵社先茔之次。

  先期奉翰林编修许道中所述行状泣,丐予铭其墓,予于君有同朝之雅,歴官行已,亦所闻知状,复称君笃于事亲,始终尽礼,兄子仪早孤,抚育无异己子,兹又仁徳推于家者,也若君者,不可以不铭,铭曰惟天生贤,以时登庸输忠服勤,代理天工猗欤。

  贾君,遭逢盛世,擢官黄门,克称于位,天宪有佐,特然超迁,粤自筮仕,迄今有年,惟忠惟勤,终焉如始,为国为民,匪私于己,夙猷茂着,列圣受知,中朝外服,绩用咸熈,命虽不永,所存者久,勒铭有碑,庶传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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