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正喜
贾正喜(1921-),男,汉族,原名贾正,河北徐水县人,敌后武工队抗日老英雄,是纪实小说《敌后武工队》中贾政的原型,也是敌后武工队唯一健在的队员。
人物生平
1921年四月初十,贾正喜出生。
1933年,贾正喜13岁丧父。
1936年,贾正喜16岁打长工。
1937年,抚养贾正喜的姑姑遇害。
1938年,18岁的贾正喜参军,同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冀中军分区第九分区18团。
1942年,贾正喜被编入敌后武工队。当时冯志是小队长,贾正喜是副队长。敌后武工队活动在完县(顺平)、阜平、唐县、博野、清苑等县,贾正喜带领他的队员们,智斗松田、智杀侯扒皮、奇袭南关火车站、巧夺黄庄、火烧梁家桥,东闾打死“哈巴狗”等斗智斗勇的事迹。
1946年在天津的一次战斗中,贾正身负重伤,此后不久,全国解放,贾正就作为革命伤残军人留在故乡河北徐水县老家。为了表达他对祖国解放的激动心情,他为自己改名为贾正喜。从民兵连长、大队长、村长、支书到王村管委会主任。
贾正喜是纪实小说《敌后武工队》中贾政的原型,也是敌后武工队唯一健在的队员。
《敌后武工队》是反映燕赵儿女深入敌后浴血奋战的真实故事。北影将其改编制作成20集电视连续剧,在场面上给人的印象是贾正在与日寇战斗中牺牲。
2000年,贾正喜老人提起诉讼,状告北影、录像公司和保定电视台名誉侵权。
2004年3月24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敌后武工队》是反映燕赵儿女深入敌后浴血奋战的真实故事。北影将其改编制作成20集电视连续剧,在场面上给人的印象是贾正在与日寇战斗中牺牲,其结果与事实不符,有失实之处,在贾正喜所在地影响很大,给贾本人造成了精神上很大的痛苦,北影、录像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客观上造成了贾正喜名誉下降和精神上的损害,其行为和贾正喜的损害结果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北影和录像公司对贾正喜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4年9月8日,这起名誉权纠纷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贾正喜及二审代理人参加了庭审,电视制作公司没有到庭。在法庭上,贾正喜方与北京电影制片厂和保定电视台三方就是否侵权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此后,河北省高院专程前往徐水县大因乡王村,看望了贾正喜老人,以法院的名义郑重向村民证实:贾正喜就是当年的抗日英雄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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