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洋
贾海洋,男,汉族,辽宁北票人,1969年10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民革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现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民革辽宁省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教育背景
1992年-1996年在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年9月-1998年7月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民法学研究生班学习;
1998年4月-5月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外干部提高领导力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0年-2003年在沈阳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2010年在吉林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1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做博士后研究。
工作经历
1993年7月-1995年12月任沈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办公室秘书、团总支书记
1995年12月—2000年12月任沈阳师范学院法律系办公室主任、讲师
2000年12月—2007年7月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
2007年1月—2007年7月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7年7月—2010年1月任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教授
2010年1月—2013年12月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院长
2013年1月至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民革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贾海洋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社会兼职
1、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
2、沈阳市法学会副会长
3、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律师法学-贾海洋主编
4、辽宁省法学会法律援助研究会副会长
5、辽宁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
6、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员
7、沈阳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8、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咨委会委员
9、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0、沈阳市律师协会理事
11、沈阳市振兴老工业基地百人法律顾问团成员
12、辽宁省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团特聘律师等。
被省委组织部受聘为全国领导干部选拨考试题库辽宁省分库命(审)题专家。同时,多次应邀作为点评专家参加辽宁电视台《今日说法》、沈阳电视台《法庭传真》、《荧屏说法》以及辽宁人民广播电台《听众法律热线》等栏目,在社会各界产生了一定的反响。
荣誉奖励
2004年被评为沈阳市优秀青年知识份子;
2005年被评为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
2006年获沈阳市法学会2005年-2006年年度“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称号;
2006年被评为AAA级诚信律师;
2007年被评为沈阳市法律法学优秀工作者
研究成果
著作
1、主编《律师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专著《医疗纠纷与损害赔偿研究》 辽宁人民出版社
3、专著《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沈阳出版社
4、主编《中国民商法典型案例评析》 香港新闻出版社
论文
《“二阶段说”视域下的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载《当代法学》)
《日本票据行为二阶段说释评与重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票据理论学说释评》(载《南昌大学学报》)
《论国有大中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载《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上市公司反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载《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试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载《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国有企业商标权保护若干问题探讨》(载《理论界》
科研项目
1、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青年法学研究项目《中国宪法实施的有效性问题实证研究》(2011Y01)
2、主持辽宁省重点项目《辽宁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研究》(LNFXH2010A001)
3、主持中共沈阳市委统战部项目《新形势下宗教在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和影响问题研究》
4、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制企业法律问题研究》(L05CFX015)
5、主持辽宁省教育厅项目人文社科A类项目《国有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05W204)
6、主持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研究》(高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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